112年3月份交通意外事件分析報告

交通安全宣導事項:

3月份交安意外分析,交通工具以「自行車」23件最多,「機車」21件次之,車禍態樣以「與他人擦撞」42件最多,「他人疏失導致擦撞」16件次之,另學生無照駕駛8件。


兩項重點:
1.微型電動二輪要掛牌
使用中的維電車應於111年11月30日起2年內依規定登記、領用、懸掛牌照並投保強制險,112年12月底前,免收號牌費及行照費(共計450元),騎乘微電車無須駕照但需年滿14歲,配戴安全帽且不得載人,時數不可超過25公里,且不得改裝。


2.車輛行經路口要停讓行人
112年3月31日起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時,不暫停禮讓行人優先,提高罰款至少3600元,機車1200元
112年5月1日起路口交通大執法取締重點,「路口不停讓行人」、「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誌、標線、號誌停車再開」、「人行道違規停車 與違規臨時停車」及「取締道路障礙」。其中,不停讓行人將是重點,車輛若違規至少開罰3600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