壹、應記載事項
十八、承租人提前終止租約
租賃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承租人得提前終止租約,出租人不得要求
任何賠償:
(一)租賃住宅未合於所約定居住使用,並有修繕之必要,經承租人定相當
期限催告,仍不於期限內修繕。
(二)租賃住宅因不可歸責承租人之事由致一部滅失,且其存餘部分不能達
租賃之目的。
(三)租賃住宅有危及承租人或其同居人之安全或健康之瑕疵;承租人於簽
約時已明知該瑕疵或拋棄終止租約權利者,亦同。
(四)承租人因疾病、意外產生有長期療養之需要。
(五)因第三人就租賃住宅主張其權利,致承租人不能為約定之居住使用。
承租人依前項各款規定提前終止租約者,應於終止前三十日,檢附相關
事證,以書面通知出租人。但前項第三款前段其情況危急者,得不先期通
知。
承租人死亡,其繼承人得主張終止租約,其通知期限及方式,準用前項
規定。
6 5 月, 2025
【 立夏|立下 】
時間差不多嘍!在立夏時我跟關聖帝君請示過,當天祂給我9個聖杯讓我立下誓言:
如果我
- 亂點不明連結
- 進入報牌投資群組
- 跟陌生人熱線投資要入金
- 不用第三方平臺購物省優惠
- 相信電話那端的詐騙術語不查證
- 相信海外打工對方會出去程機票但沒買回程機票
我走~
如果我還是信了上面的騙術,那就是天意,那就是上天懲罰我沒有立即撥打165專線查證和平常沒看「打詐儀錶板」
立夏時立下不受騙誓言,涼一整個夏天!
周楚除三害 #立夏 #立下 #誓言
關聖帝君 #165 #打詐儀錶板
cib #police
